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消费税如何计算?

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第二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