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案例,对于B集团而言,如果原先不控制C公司,现在重组后控制C公司了,则也构成一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在其合并报表层面如何处理? 例:A公司系B集团于2009年11月份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收购的子公司,B集团持有其73.8%的股份,收购时点合并成本大于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即合并产生商誉8,265万元;2011年7月,根据B集团与C公司、D公司等签订的投资协议,将B集团持有A公司的73.8%股权注入C公司,C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支付对价,该交易完成后,B集团持有C公司57.6%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C公司持有A公司73.8%股份,亦能够对其实施控制。上述各公司最终控制方均为D公司,故上述企业合并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由于A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后均在其合并范围内,所以不应改变A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其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只是把原先属于C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原账面价值并入B集团的合并报表。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0号——企业合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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