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交易和售后回购交易的区别?

售后租回交易和售后回购交易的区别有如下点:
1. 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1) 售后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方(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方(即出租人)。
(2) 售后回购交易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即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终所有权不会转移,仍归出售方。
2. 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
(1) 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
(2)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销售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列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3. 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所交易的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
(1) 售后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资产,而售后回购的交易对象更多的是流动资产,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由于交易资产的性质不同,并且由于两种交易方式的出售资产并不同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销售业务,因此两者的账务处理也大不相同。
(2) 售后租回交易,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期末,“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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