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了保证性质保,确认合同收入时质保对价列报为合同资产还是应收账款?

合同约定了保证性质保,企业质保金能否收回,取决于发生质量问题后,企业能否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决,即质保金不仅存在信用风险,还存在潜在的义务和风险,不属于无条件收取合同的权利,因此应当列报为合同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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