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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家分公司“化整为零”骗享税收优惠政策 ——还原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偷税真相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5-04-01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涉税疑点线索,依法查处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拆分销售收入等方式,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少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05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稽查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9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该案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数据存疑 现场火爆 收入情况有违常理


前期,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名下设有9家分公司,注册地址均位于大理古城核心商业区主干街道,整体经营时间长、经营规模较大,但其纳税申报数据明显远低于同地域同行业经营主体平均水平,存在隐匿销售收入嫌疑。


检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旅游业繁荣的大理古城,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白银饰品及工艺品等,现场游客人来人往,收银台前络绎不绝,理应不存在“生意低迷”的情况。


基于走访情况,检查人员初次约谈了该公司经营者赵某,而赵某对此辩解称:旅游消费都是逛的人多、买的人少。


事实真的如此吗?检查人员不禁产生疑问:该公司申报的销售收入情况与生意爆满的经营现场并不相符,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账户“调包” 拆分经营 违法真相水落石出


带着这个疑问,检查人员依法对柜台收款码、pos机等设备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该公司各柜台的收款码及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均隶属员工个人,且实际收款账号并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过。在检查该公司账簿凭证并比对分析其收入数据与申报数据后,结果令检查人员大吃一惊。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金额足足达到其申报收入的9倍之多,未申报收入达到经营总收入占比近80%,可见其隐匿收入规模之大。


除了账户上的“调包”,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掩人耳目的可能?检查人员依法查阅了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并通过比对系统数据发现,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一址多照”方式虚拟注册9家分公司,9家分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和经营能力,其实际经营管理均由总公司负责,但总公司并未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相关税费。


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设立9家分公司拆分经营分化了销售收入,将一个本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的主体变为多个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核算的分公司分别进行申报,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优惠。


至此,该公司通过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违规享受税费优惠的违法事实已“板上钉钉”。经检查,该公司利用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隐匿收入少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305万元。


认清法理 承认偷税 主动配合接受处罚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查人员耐心为经营者赵某讲解了税种管理、申报缴税、财务核算等相关规定。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赵某承认了隐匿未开票收入与违规享受税费优惠进行偷税事实并表示积极配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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