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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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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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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2月底全省非正常户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非正常户欠税公告(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xls非正常户欠税公告(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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