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16
发文字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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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3月1日七届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冯 飞
2021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1999年3月3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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