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29
发文字号:
冀财税〔2021〕5号
发文机关: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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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国家延续实施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111254___冀财税〔2021〕5号 关于做好国家延续实施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111254___冀财税〔2021〕5号 关于做好国家延续实施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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