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天水众兴爱心慈善基金会
2.敦煌市慈善协会
3.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