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30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1年第2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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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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