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