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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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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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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部分平台企业委托代征核准的公示(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13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经济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湘税发〔2021〕32号文件规定,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特此公示。

平台经济企业委托代征企业核准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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