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0
发文字号:
沪税函〔2021〕38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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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即买即退”试点退税商店名单和第十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度,持续拓展离境退税实施效应,现将第四批“即买即退”试点退税商店名单和第十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公布如下:

  一、第四批“即买即退”试点退税商店

  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分公司、拉尔夫劳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静安第三分公司、历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静安第十三分公司、历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静安第十四分公司、萧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恒隆广场分公司

  符合“即买即退”适用条件的境外旅客,在上述试点退税商店内购物,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深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税函〔2020〕29号)的流程办理“即买即退”业务。

  二、第十二批离境退税商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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