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6
发文字号:
穗财综〔2021〕13号
发文机关: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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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获得市级2017、2018、2019、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市级2017、2018、2019、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获得市级2017、2018、2019、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获得市级2017、2018、2019、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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