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三定”规定批复意见,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设立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省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费风险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采集、集中存储、加工处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收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镇江市檀山路211号
邮政编码:212000
联系电话:0511-88983850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