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工作安排,经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锦州市税务局”)研究决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将跨区域稽查局管辖范围调整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明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举报等工作;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古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义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明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举报等工作;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太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镇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