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未经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告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现将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附件: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6月7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