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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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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包括9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和2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主要情形为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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