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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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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乐山市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继续暂免邮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进一步支持纳税人复工复产,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发票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决定在2022年1月1日后,继续为全市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2022年1日1日起至2月28日,乐山市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免收邮寄费用。


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网上办理发票申领、发票代开业务:


1.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  );


2.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访问“办税服务”功能;


3.下载“四川税务”手机APP(可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二维码扫码、“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APP下载”菜单、苹果应用商店等渠道下载)。在提交发票业务办理申请时,选择邮寄方式领取,乐山市税务局收到申请后将尽快为您邮寄,让您足不出户领取发票。


温馨提示:为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办理各种税费事宜,建议优先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途径,我们将全力保障办税缴费渠道稳定、畅通,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纳税缴费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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