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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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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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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成立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三定”规定批复意见,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设立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省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费风险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采集、集中存储、加工处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承担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收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邮政编码:224005

联系电话:0515-8835571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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