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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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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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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在中心城区扩大免费邮寄发票范围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立足纳税人需求,黄山市税务局决定于2021年7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内扩大免费邮寄配送发票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由黄山市中心城区内当前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扩大到A级、B级、M级和C级的纳税人。

二、办理方式

纳税人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提交领票申请,经税务内网端接收处理完毕后,邮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将发票配送到纳税人指定地点。
纳税人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申请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邮寄)】

三、发票种类

免费邮寄发票的种类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定额发票。

四、相关责任

申请邮寄配送发票的纳税人在选择邮寄服务时要确保发票申领单上信息(包括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因申请信息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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