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19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21〕1295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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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1年度-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北京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北京市红十字会


2.北京市东城区红十字会


3.北京市西城区红十字会


4.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


5.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


6.北京市丰台区红十字会


7.北京市石景山区红十字会


8.北京市房山区红十字会


9.北京市门头沟区红十字会


10.北京市平谷区红十字会


11.北京市密云区红十字会


12.北京市顺义区红十字会


13.北京市昌平区红十字会


14.北京市延庆区红十字会


15.北京市怀柔区红十字会


16.北京市大兴区红十字会


17.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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