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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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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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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确定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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