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6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工作,并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全流程管理规范,结合广东实际,制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暂行办法》主要依据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
三、制定《暂行办法》的目标任务
制定《暂行办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规范我省项目的征集、申报、审核、立项审批、磋商、提款、报账、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结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偿还等管理工作,完善我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四、《暂行办法》的特点
《暂行办法》是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的细化,进一步明晰地方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我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