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6
发文字号:
琼新汽办〔2021〕16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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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延续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的通知

各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人: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奖励总量。奖励申报仍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1〕110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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