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深圳市商务局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商务规〔2021〕 4号)等有关规定,为支持本地会展业发展,做好2021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申报工作,我局决定受理2021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2021年度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