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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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印发<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高法〔2020〕222号),上海市税务局编写《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供办税参考。

上海市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1

备注:

1.该清单为企业破产常见涉税事项,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办理,可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2.如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需先经实名办税验证,并持有企业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3.具体办理流程和资料请参考《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

上海市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2

附件:

1.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


2.企业破产涉税事项业务办理清单企业破产涉税事项业务办理清单


3.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联系方式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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