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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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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您好!

为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全区纳税人、缴费人健康安全,建议您尽可能通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方式,实现全程网上办,最大程度降低聚集办税风险。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紧急事项,您可以选择预约办理服务。

一、“非接触式”办理,安全便捷

请您首选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宁夏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税费缴纳、代开发票、社保缴费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详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https://etax.ningxia.chinatax.gov.cn)。

(二)“宁夏税务”APP

“宁夏税务”APP的业务办理功能同电子税务局功能一致,安卓手机用户可通过“应用市场”或“应用宝”下载。

注:目前IOS手机用户暂不支持下载“宁夏税务”APP。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以及APP端)

1.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定率征收和查账征收)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详情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1)扣缴客户端软件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首页-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下载;

(2)个人所得税APP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温馨提示-1

(四)自然人发票代开

打开“宁夏税务”APP,选择【移动办税】功能,点击首页【代开申请】,或点击【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登录宁夏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及其他收入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即可申报企业社保及医保。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查询缴纳

登陆宁夏电子税务局,点击【公众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查询缴纳】模块,即可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二、办税场所办理,严格防控

(一)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在进入办税服务场所前,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同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情况后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进入办税服务场所后,请您在排队等候期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间距,全程不要摘下口罩;在涉税(费)业务办理结束后,及时离开办税服务厅。

(二)选择场外受理,全程帮办。如出现办税服务厅人数较多的情况,为确保您的安全,您可通过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我们将通过场外取件的方式收取您的办税资料,并帮您办理相关涉税(费)事宜,请您留下联系方式,办结完毕后,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您。

(三)为避免因人员集中而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前来办税人员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原则上要求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温馨提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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