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30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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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方式的通告

为创新服务举措,优化缴费模式,简化社保费业务办理流程,为缴费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缴费方式,方便缴费人缴费,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辽宁省税务局)就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方式进行优化升级,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多元化缴费渠道。现将具体缴费方式通告如下:

一、签约扣款方式

原各地使用银行签约扣款方式的,签约扣款方式保持不变,具体签约扣款时间详见各地税务局官方通告。

二、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于2022年1月1日0时起对外提供服务。

(一)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二)辽宁移动办税APP

(三)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三、办税服务厅

各地办税服务厅于2022年1月4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四、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于2022年1月5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五、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于2022年1月5日8:30对外提供以下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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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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