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01
发文字号:
内政发〔2022〕4号
发文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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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日


(本文有删减)


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

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提升全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对标全国一流水平,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提升线上服务水平。大力推进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更好支撑“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1. 以“一网通办”为目标,实现涉企便民事项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网办,推进政务服务进一步向“蒙速办”移动端延伸,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便利、不求人。(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各相关业务系统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各地区各部门新建涉企便民业务系统,必须以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实现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各地区各部门)


3. 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标准,逐步实现全区范围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等条件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各地区各部门)


4. 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应用机制,明确各类数据的开放属性,营造良好数据开放创新生态,实现全社会增值利用。(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5. 运行全区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准入限制,培育开放、透明、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实现“一网选中介”。(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6. 制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清单,全程网上办理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公证服务。(自治区司法厅)


(二)持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7. 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应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大力推行线下政务服务预约办理。(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各地区各部门)


8. 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科技创新类、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健全 “会商联审”工作机制,建立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专员机制,实现由“企业跑”变“政府跑”。(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各地区各部门)


9.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全面梳理明确适用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调整明晰办事指南。建立优化服务容错机制,各级党政部门因“容缺受理”出现的责任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依照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免责。(各地区各部门)


10.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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