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07
发文字号:
沪经信技〔2022〕145号
发文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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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3号)有关规定,为规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市经济信息化委修订了《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为规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

1.《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4.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附件.docx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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