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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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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自2022年4月6日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进入大厅的办事人员,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扫场所码+电子哨兵”、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二、建议优先采取“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提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 i 深圳”APP、“ i 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等渠道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三、请办事人员继续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扫码、限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业务办理完毕后不要逗留。


  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疫措施(敬请留意“ i 深圳”微信公众号)。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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