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2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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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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