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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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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持续深化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为有效解决因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为更好统筹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区市及功能区意见,形成了《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质效。


二、政策依据


根据《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和《山东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4〕12号)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5个部分,包括加强融资信用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深化信用数据价值开发应用、拓展提升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和保障措施,包含13项重点工作,其中落实上级要求7项,我市创新落实举措6项,包括建好行业特色专区和区域专版、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用平台、扩大联合建模应用、开展惠企金融业务、推动融资政策全流程线上办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等。《若干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在统一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已率先在全国完成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统筹整合,建成了全市统一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青融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枢纽”功能,将“青融通”平台作为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不再新建、保留其他地方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二是在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方面,在按照国办发15号文明确需要全面归集的17类47项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实现“应归尽归”,持续拓展数据归集共享范围,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提升数据归集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


三是在拓展平台综合服务功能方面,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支持平台与链主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平台企业等深度合作,开发专属融资产品。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推动贴息贴费、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便民惠企政策依托平台数据实现全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融资便利水平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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