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文字号:
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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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界定指引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2月23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界定指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界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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