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应如何办理退税商店备案手续?

问: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应如何办理退税商店备案手续?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


(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或M级;


(三)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四)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