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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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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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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将手续费返还给办税人员,是否需要为办税人员缴纳个税?

问: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将手续费返还给办税人员,是否需要为办税人员缴纳个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的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税的情形,是指个人直接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对于企业财务人员出于工作职责为企业职工等人员扣缴税款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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