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财税政策体系,聚力支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市财政局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4〕153号),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6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
一是聚力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重要作用,加强有组织的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分别给予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创新券”等财政激励政策,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
二是聚力支持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用好企业技术改造、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资金,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聚焦“10+1”产业实施“一产业一基金”,统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新提升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
三是聚力支持绿色创新体系建设。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给予贴息。鼓励争创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等。支持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面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四是聚力支持人才工作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支持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引育专项方案,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统筹现有各类人才补贴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五是聚力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机制,实施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有序跨境布局。持续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完善涉企财政资金兑现机制。
六是聚力加强财政保障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统筹科技、产业、人才等领域资金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培植优质财源。提升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水平,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政策。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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