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1-01-04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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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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