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未在1月31日前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怎么办?
答:企业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超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未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业务”—“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申报。但是,未按期申报缴费工资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依法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