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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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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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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答:有调整。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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