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26
发文字号:
琼人社发〔2024〕107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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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公布海南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统计有关数据,现将我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2024年度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393元,下限为4878.6元。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65200925,养老保险处,65200870;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68513547;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66531890;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66752853;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处,6535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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