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8
发文字号:
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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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


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对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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