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热门服务下【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跳转至税务数字账户概览页面,依次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对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
备注:当期可操作发票的开具日期范围为2017-01-01至当期税款所属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