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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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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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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缴纳社保费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在“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项下点击【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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