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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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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费申报更正与作废?

(一)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申报更正”项下,点击【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


(二)进入界面后,企业可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点击【查询】,对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信息进行查询。


(三)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通过操作列【更正】、【作废】完成对应申报表单的相关操作。


1.点击“作废”,弹出“请确认”提示,点击【确定】。作废成功后弹出相应提示,点击【确定】后流程结束。


2.点击“更正”,跳转相应模块进行操作。更正成功后会弹出相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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