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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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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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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企业在经营季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需要进行申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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