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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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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停止执行对台部分农产品进口零关税政策

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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