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1984-12-08
发文字号:
国发〔1984〕173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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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厂长(经理)实行任期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厂长(经理)实行任期制度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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