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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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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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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546.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答: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热门服务下【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跳转至税务数字账户概览页面,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对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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