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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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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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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553.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答:首先,“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进入功能菜单。然后,可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查询到相应数据,点击【报验登记】跳转到报验登记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即可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已报验成功,点击查看《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可下载PDF格式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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